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对方如能提供已经使用的证据,或者销售上市等证据证明已经使用过,抢注的商标就可能面临无效的危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