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劳动关系确认的方法: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