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恢复专利权的,应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