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更换是可以的,但不有随意的更换;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