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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扣留时限

交通事故 2020-08-13 22:10 标签: 交通事故 扣留 车辆 时限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扣留时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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