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
一、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二、特定承受。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