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