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团伙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的处理是区分主犯和从犯,一般来说主犯会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而对于从犯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涉嫌寻衅滋事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一般都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