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