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楼道口防高空坠物防护装置应当征求居民的同意,并且符合相关消防设施的要求就是合法的,否则不得随意安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