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
一、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
二、工亡职工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就业后,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
三、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