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 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 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 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普通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和离退休人员 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普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丧葬费标准: 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农村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
经过工伤认定后有以下补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想要获得伤残赔偿的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国家法令规章及双方签订之劳动合同,于劳动过程中或暂时失去甚至长期丧失劳动能力之际、就业市场前景不明朗而陷入暂时失业状况者,为确保这类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特建立起向他们提供财务援助的一套系统化社会保障制度。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哺乳假是指女性产假休完后,公司给予的在工作时间内的授乳时间,每日1个小时,若多胞胎则每多一名宝宝多增加1个小时。 哺乳假的具体待遇是: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新妈妈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新妈妈,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务工工伤期间的待遇的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