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刑事辩护 2020-08-15 04:14 标签: 公民 醉酒 驾驶 非机动车 存在 过错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显然存在过错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非机动车如电瓶车等,其技术指标远远超出非机动车的范围,常见的一些电动车常常最高时事可以达到60公里每小时,在市区道路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类非机动车在醉酒行驶时,也应当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