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58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