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指定监护人需要担负的责任:
1、要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2、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
3、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