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15 07:57 标签: 刑事案件 公安 立案 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

1、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