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结婚后赠送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该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子女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