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最少一个月,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