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与起诉次数无关。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