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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8-23 01:31 标签: 诉讼离婚 男方 躲避

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后,女方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对方可能的居住地(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的法院直接起诉离婚。

待成功立案后,在法院无法通知到对方的情况下,采取公告的方式来送达传票,争取通过缺席审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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