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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交通事故 2020-08-14 03:34 标签: 追尾 交通事故 责任 划分

追尾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三)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四)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六)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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