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并不是必须要加盖公章的,所谓财产分割证明也就是夫妻两个人私下拟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双方签名并领了离婚证之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