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检查对党员干部实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能结论的,应办理撤销停职检查的手续或延期停职检查的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 采取停职检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