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探监可以带物品和钱款等。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