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的儿子享有继承权,继子与亲生的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