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应当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写入离婚协议书中。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