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应以共同财产偿还,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