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无论何种原因,一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