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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负担及给付原则

婚姻家庭 2020-08-23 09:10 标签: 抚养费 负担 给付 原则

负担给付原则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一名子女的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养两名以上子女的,可按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

3.有特殊且情况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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