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强奸未遂的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0-08-15 17:26 标签: 强奸 未遂 刑事责任

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