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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婚姻家庭 2020-08-23 11:24 标签: 录音遗嘱 生效 要件

符合下列要件,则录音遗嘱生效:

1、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时间,精确到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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