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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成立要件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23 11:24 标签: 自书遗嘱 成立 要件 是什么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清楚、真实;

3、内容合法;

4、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

5、自书遗嘱人亲笔签名并著名年月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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