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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失继承权法定事由

婚姻家庭 2020-08-23 11:24 标签: 丧失 继承权 事由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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