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

刑事辩护 2020-08-15 18:32 标签: 诈骗罪 招摇撞骗 界定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

()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犯罪目的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