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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的内容

债权债务 2020-08-17 20:34 标签: 债权人 会议 职权 内容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等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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