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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婚姻家庭 2020-08-23 12:41 标签: 离婚 损害 赔偿权 成立 需具备 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2、另一方无过错;

3、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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