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