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性抚养能力不足也不一定不能进行抚养。部分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要看其他方面的能力。
若当事人一方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应该证明自己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