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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为要点

刑事辩护 2020-08-15 21:37 标签: 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 要点

有下列行为要点:

1.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2.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

3.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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