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关系如何解除,所以可否起诉解除继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