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构成有以下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