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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恐吓罪精神损失费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20-08-16 02:12 标签: 口头恐吓罪 精神 损失费

刑法没有口头恐吓罪,如果口头恐吓他人,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罪,如果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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