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产生的知识产权期待利益的分割是: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由某项知识产权取得了利益,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2、离婚时,对知识产权未取得经济利益,如所作书稿尚未发表等,该知识产权归创作者所有。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