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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其他 2020-08-26 12:16 标签: 出境 人员 接受 卫生 处理 法律 后果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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