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