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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收集哪些证据

婚姻家庭 2020-08-23 21:07 标签: 争夺 子女 抚养权 收集 证据

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收集的证据有:

1.一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2.一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

4.一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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