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依

婚姻家庭 2020-08-02 20:53 标签: 离婚 损害赔偿 制度 法律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
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其侵权行为获益,还应受到惩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