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主体

刑事辩护 2020-08-16 08:06 标签: 走私制毒物品罪 主体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