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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经济纠纷 2020-08-26 20:09 标签: 侵犯 商业秘密 管辖 确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管辖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确定,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并未做特殊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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