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消灭的时间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在提存期间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标的物的风险也归提存受领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